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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的几点说明
    来源:管理学院     2016-08-25     访问

关于“山东大学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的几点说明:

 

一、初审时间: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2016年新注册的申请人须于33日——4日(83011:00133015:30)持资格审查要求材料(除初审证明外)、同力平台上传照纸质版(8张一寸、4张二寸),到管理学院进行初审。(管理学院地址:济南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514室)

二、

初审材料按以下顺序一式两份提交:

 

1.    

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初审在学院打印)

2.    

学位证复印件,

3.    

学位证明,

4.    

毕业证复印件,

5.    

学历证明,

6.    

身份证复印件,

7.    

《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8.    

课程班的交费发票(限以前报名上研究生课程的学员)

 

三、新生报名的交费方式:请足额存入,通过存款或电汇方式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汇入银行的信息如下:

        ①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历城支行 ;

        ② 户名:山东大学;

        ③ 账号:244 206 255 768

        ④“备注”一栏请填写:管理学院 同力学员+姓名,手机号码;

交费成功后,请将交费凭证交管理学院,以便开发票核对。

四、复审:

以上初审通过后,持“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及资格审查要求材料,至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311室现场复审。

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并上交,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领取通知书及学生证

资格复审通过者,将在4月份前后收到培养学院的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入学、领取“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生证”等材料。

 

 

管理学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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