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等材料的通知
一、2016年注册同力平台资格复审通过学员名单(点击查看以下链接)
二、以上学员,请于5月16日(周一)(8:30—11:30、14:30—17:00)到管理学院在职教育中心办公室(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514室)领取“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生证”、发票、管理手册等材料。
注: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到校领取以上材料的同学,可于七月初开班时领取。
三、温馨提示: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2016年3月),必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3、收费办法:学费在入学时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部分跨学科报名学员,还需参加跨学科报名考试,按规定交纳跨学科考试费。
4、2016级课程班第一次上课时间为7月2-3日,《上课时间表》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祝同学们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管理学院在职教育中心
Tel:0531-8836479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5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