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事宜的通知
拟申请 2016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
按照以往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结合同等学力在职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秋季同等学力申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及程序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9月1日(周四)下午5:00点之前提交电子版《个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一)、
论文电子版终稿,请同学们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11193087@qq.com ,
附件的文件名编辑为:前期课程班入学年级+同力注册后的学号+姓名(上课地点)+论文题目
发送成功,会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
例如: 2013级-2013210159-王平(校内)
注:1、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及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的要求必须小于15%(不含15%)。请同学们在提交论文前做好预检测,务必将论文重复率控制在15%之内,并将论文终稿与查重报告一起发给导师,请导师审核。对于定稿的论文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学位论文做假的,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2、提交的论文务必填好封面的论文分类号。
学校规定:两次答辩申请无效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请学员提交论文电子版终稿之前,务必与导师进行确认,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学院将以学员发送的第一稿为准排版印刷、送审,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二、提交纸质材料:9月8日(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提交至学院在职教育中心 (知新楼B座514室):
1、学费发票(如丢失,均需个人带学员证及身份证,联系学校计财处去档案室查发票号,具体程序请咨询计财处的相关办公室)。
2、个人发表的管理文章原件(毕业后不退还本人)。
3、《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见附件二):此表加封面共三页,单面打印,需个人、导师分别签字;
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审批书》2份(见附件三):此表加封面共7页,单面打印,需导师签字,不需要贴照片;
5、《山东大学论文重复比检测申请表》1份(见附件四):需个人、导师分别签字;
6、用A4纸以四号字体打印《信息确认表》(需导师签字)1份:(见附件五)
7、前期全国统考成绩单、论文开题报告(需要导师签字)等材料不全的同学,请本次申请答辩时一并提交。
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经教务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申请程序。
三、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网址: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
1.校对补充个人信息:拟申请答辩的学员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
2.导师审核: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请学员联系各自导师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培养管理→导师审核学生培养计划→选择学生→点击通过)对学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员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3.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员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具体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待研究生院确定后,本网站会及时通知,请学员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注: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但没有通过的学员,仍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4.学员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评阅论文”,请导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学位论文”暂不提交,答辩结束后再提交。
四、答辩时间
拟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本网站会另行通知。
五、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员,不能申请本次论文答辩。
1.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32学分)。
2.未按学校规定交齐全部学费(提交发票);
3.未参加跨学科考试(跨学科报名学员需要参加);
4、 按要求发表管理方面的文章。
5.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6.前期提交的材料不全者,包括:单位推荐信、全国统考成绩单、论文开题报告(需要导师签字)等。
在职教育中心
2016.8.20
编辑:管理学院在职教育中心